如果有家裡有兄弟姊妹的,應該很常為了一些芝麻小事吵架吧!但長大後再回頭看看,是否又會有些回憶曾經天真無邪又單純的你們呢?近日,在PTT上有位女網友PO出自己與弟弟小時候簽訂的「馬關條約」其內容不僅風趣,還讓她長大後必須為自己的簽字蓋章,付出對應的違約金呢!


日前,一名女網友在PTT PO出小時候與弟弟簽下的契約,像是「我老婆若是不孝順我媽媽,就把她趕出去!」,甚至規定姐姐未來要和老公說自己必須住在家裡附近,不僅如此,以前不想結婚的她,居然還跟弟弟立約,未來若是結婚,就要付出3000違約金,這個簽字蓋章,讓即將步入禮堂的她,無奈留言「可想而知…….我付了$3000大洋」。

不過,這位網友也有解釋,其實她以前是個不婚主義的,所以才會簽下這些「條款」,而讓她更訝異的是,她的弟弟居然將這些條約保留到她要結婚的時候,這也讓她哭笑不得的奉勸所有人「小時候千萬不要亂簽約」。但在文章最後,她也表示,弟弟其實早就忘既有3000元這件事,而且弟弟也在婚禮上幫了不少忙,而且倆人感情也不錯「但老實說長大後我們感情還不錯,每天都聊line,比跟老公聊天的次數還多呢!」。

這個文章貼出後,引來不少網友討論「看來弟弟是姐控一枚」、「居然還簽名蓋章?不錯!有水準!」、「這弟弟也是挺有心的耶!」、「嗯…….我可以了解一下蛋餅、蘿蔔糕、三明治是啥條約嗎?」、「這個不錯好笑」而這位姐姐也在留言處回覆網友「其實我們也不知道當初自己在想什麼!」,風趣回話,令人會心一笑。
TEEPR轉珠小神手:我是不是也該回家翻翻,有沒有跟姐姐簽什麼詭異的東東,然後趕快銷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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