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開一名有家暴行為的伴侶,對受害者來說已經是非常沉重的決定,離開後把實情公諸於世更是不簡單。這名女子做了最勇敢的決定,她打破沉默,po出了她前夫亞當 (Adam) 的訊息紀錄,獲得許多網友的支持與鼓勵。亞當:「你在哪?」「你去哪吃午餐?」「我們需要談談」「就是現在」「你跟誰一起?」「你何時去吃午餐的?」「你打卡下班後跟我說」「?」「?」

原PO表示「這是我換班時通常會收到的一連串訊息 (我上班不允許使用手機)」。亞當:「東尼今天如何?哈哈」 原PO:「不,我實在是累了。我精疲力盡了」「我不知道耶,他上早班」

亞當:「當然」「你在騙人」 原PO:「是真的,他上到12:30」 亞當:「我試著當好人,但你總是挑戰我」 原PO:「放屁」 亞當:「你很清楚他什麼時候上班什麼時候下班嘛。你一定有在追蹤他的行程…」
原PO解釋:「東尼是一位同事。我知道他何時打卡下班,是因為我接在他後面上班。他有次幫我換了輪胎,就被懷疑我們上床了。」 繼續看亞當的訊息,亞當:「你昨晚睡哪?一定不是睡這,因為我設了陷阱看你會不會睡這,結果你沒有。別騙我。」「這是個測試,你做出了我覺得你會做的事。」「現在我知道了。我想聽聽你怎麼說。」「對了你沒資格對我生氣,如果你偷偷出門又說謊的話。」「不管你昨晚做了什麼我都愛你…」

原PO解釋:「我那晚睡一個女同事的家。」
亞當:「…不是我想隱瞞訊息。老婆跟小三本來就不應該享有特權。而且你一直沒告訴我你媽看到你手臂上的傷後說了什麼。這是在你的問題之前。」 原PO:「她開玩笑說你打了我。」「她顯然不曉得。也許她應該知道」 亞當:「不,她不能知道」「你終於告訴我了。打給我吧。」

原PO解釋:「我每年都會去見我媽幾次。我手臂上有塊很大的瘀青,那是我老公咬我的痕跡,可以清楚看到齒痕。瘀青嚴重到持續了將近1個月,久到我去見媽媽的幾週後還能去報案驗傷。」
亞當:「拍一張你比出3隻手指的照片現在傳給我。讓我知道你是不是在你媽家」「你有5分鐘」

亞當:「看你還想唬誰」
亞當:「我他X的恨你。你繼續躲在草谷 (加州某個地區) 吧。」「華盛頓這裡不歡迎你」「『為何不?』你對你的背叛可以再沾沾自喜一點啊」 原PO:「你認真的嗎?你能代表整個華盛頓?」 亞當:「畜生不能來這」「出去然後打給我」 原PO:「還沒到午夜」 亞當:「你有10分鐘」

原PO繼續分享了整個故事:「午夜這件事指的是,我在我媽家的每天五夜都必須打給他,我想他是為了要確定我沒有出去喝酒做壞事。我前夫原本是個善良又充滿關愛的人,直到我減肥 (我身高160公分,體重超過90公斤,所以必須減),接著我找到了工作。突然他就認定我偷吃了,覺得我減肥是為了釣男人,我減了36公斤後也不能買新衣服,因為他覺得我想凸顯我的身材。」

「他打了我,還性侵我。他在我整個上班時間都在外頭等我下班,而且沒告訴我他是不是帶了他最近買的貝瑞塔M9手槍。我23歲生日想跟我的兩位 (女性) 同事一起去慶祝,我幾個禮拜前就告訴他了,我生日到來時他用拳頭打了我的臉,把我的頭重摔在地上,就自己出門了,因為他那晚有班。我試著在半夜去找警察,結果整個路上他都在尾隨我。我試著跟他爸媽談,他們說這在一段年輕的婚姻中很正常,說我應該要讓他安心。他爸在田納西州當牧師,而且相信他的話。」

「在他開始傷害我的狗狗跟貓咪時,我終於鼓起勇氣離開了。我趁他上班時打包了行李、我的寵物、牠們的食物,藏在一個同事家,然後通知犯罪鑑定處和警方。我花了幾個小時驗傷、提供聲明,直到他被羈押。在那之後我只見過他幾次,都是在法庭上。3次開庭後終於告他傷害,在離婚公聽會上他說如果我願意撤告,他願意資助我。還上了兩次軍事法庭。」

「他被控好幾起輕罪和兩起重罪,我接受了他在米拉麥軍事基地為期8個月的認罪閉關,前提是對撤告重罪。法官原本想判他10個月。我還得聽好幾個人在法庭上作證,說他是個多麼善良的人,他那邊有一群人支持,我坐的地方只有一位朋友和一位我的律師。」

「如今過了3年,說真的我過得很好。我有了自己的家,還有一個不錯的工作,我的寵物們也過得很好。離婚雖然難堪,但我有許多人的陪伴。這故事不怎麼哀傷,因為我為我做的事感到自豪。我分享只是為了讓整件事在我心裡有一個完結。跟網路上的陌生人們分享,總比放在心裡這麼久還要好。如果你討厭我的故事,反正我也掉了些虛假的積分。我還存著這些訊息,是為了提醒我自己走了多遠,還有不要為這事情感到悲傷。感情依然是我的罩門,但…」

「我過得夠好了,我夠聰明。而且天殺的,人們喜歡我。」

來源:Bored Panda
沒必要為了有暴力傾向的人忍受下半輩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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